噁男趁機猥褻離職女同事 隔天傳簡訊更噁「我把你當妹妹」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小芬遭解雇心情不佳,張男竟趁機猥褻。(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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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張姓男子在一家安養機構任職,2020年間見到被解雇的同事小芬(化名)心情不佳,假借攀談後竟然趁機摟腰襲胸還撫摸臀部,小芬收到驚嚇後報警,案經二審後張男被判處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與小芬同在一間安養機構任職,2020年4月9日晚上6點左右,小芬因遭到解雇在路上獨自行走,張男見狀上前攀談並安撫小芬心情,行經一處公園時,張男竟然強伸狼爪猥褻小芬,隨後小芬向警方報案,張男訊後依強制猥褻移送法辦,張男到庭時辯稱,當時是看到小芬獨自一人太危險,於是陪他牽自行車一起走回家,但小芬因被解雇心情不佳,才會摸頭拍肩及撫摸背部,否認自己並無碰觸到小芬的私密部位。

但小芬則表示,當時張男牽車追上來時,就一手牽車一手摟著她的腰部,並碰觸了胸部及臀部,當時心裡感受不佳,就將他的手推開制止,但張男不理繼續猥褻,而且在案發隔天,張男還大言不慚的傳簡訊「昨天是看你無助很可憐…我一時難過幫你當作像自己的妹妹一樣…希望你不要害我,不要亂講話把事情越鬧越大」、「對不起,可不可跟你和解,不要亂告我,我跟你道歉,撤銷告我」,被1、2審法官調查認定張男承認自己猥褻對方,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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