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阿嬤都失蹤「測謊他殺嬤」 台中學霸阮哲夫一二審皆判無罪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阮哲夫畢業於中正大學哲學系,不過他的劉姓女友與阿嬤都離奇失蹤,被檢察官依殺人起訴,一二審卻都無罪。(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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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涉嫌殺害阿嬤、盜領存款442萬的阮哲夫,遭台中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起訴。雖找不到阿嬤的屍體,但檢警從他住家搜出阿嬤的假牙、身分證件與存摺。但去年一審判決,僅因侵吞阿嬤存款,涉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被判刑3年6月,殺害阿嬤卻無罪。檢察官上訴,今二審宣判,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仍維持一審判決,可再上訴。法院指出,雖然測謊報告中,生理圖譜反應研判認知被害人是「窒息致死」,但因缺乏「直接證據」證明阮男殺害阿嬤,因此殺人部分判決無罪。

37歲的阮哲夫,由阿公阿嬤撫養長大,念到國立大學畢業卻在家當啃老族,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因貪圖阿嬤的鉅額資產,2015年4月22日下午,在阿嬤從慈濟醫院出院返回中清路住處後,以不詳方式殺害郭姓阿嬤,再棄置遺體至不詳處,至今遺骸下落不明。

▲阮哲夫的測謊報告中,生理圖譜反應研判認知被害人是「窒息致死」。(圖/資料照)

雖未找到阿嬤的遺體,但檢警在阮男住家搜出阿公的骨灰罐內,藏有阿嬤的一副假牙,另在天花板搜出蟲蛀的信封袋,內有阿嬤的身分證、健保卡、軍人眷屬證、銀行存摺及提款卡等物。

阮男始終否認殺害阿嬤,但阮在測謊報告中,當生理圖譜反應研判認知被害人是「窒息致死」,但因缺乏「直接證據」證明阮男殺害阿嬤,因此殺人部分判決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仍維持一審判決。

▲阮哲夫的劉姓女友與他約會後也離奇消失,雖直指與他有關,但皆無直接證據。(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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