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老翁狂砍雙和醫院3護理師 一審12年半有期徒刑二審改判9年4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老翁對於攻擊雙和醫院護理師,法官面前辯稱「忘記了」。(示意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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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洪姓老翁被控於2021年5月間,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在新北市雙和醫院住院期間,持刀砍殺3名護理師,被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2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應是2個殺人未遂,1個傷害,且非持水果刀犯案,改判刑9年4月。仍可上訴。

洪姓老翁被控於2021年5月28日因確診新冠肺炎,住進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2021年5月31日上午7點多,洪翁不滿欲離開病房遭陳姓、蔡姓2名護理師制止,持水果刀連續砍傷2名護理師及另名施姓護理師,直到警方趕抵現場才將人制伏,恐怖行徑震驚社會。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洪姓老翁手段殘忍,2名受傷護理師皆被砍中要害,顯見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另無證據證明其因疾病關係,辨識能力有下降情形。考量無賠償被害人誠意,造成第一線醫護人員難以抹滅傷害,將洪姓老翁重判12年6月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則認為,洪姓老翁持有的刀械為檳榔刀,非原審認定的水果刀,另應有2個殺人未遂罪。蔡姓女護理師部分,綜合考量其受傷部位、下手輕重等狀況,認定僅涉傷害罪,不適用減刑條件,依照2個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洪姓老翁各7年4月、8年有期徒刑,傷害罪部分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期9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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