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積欠教職員薪資 教育部處以第2次裁罰20萬元

明道大學積欠薪資,教職員日前發起自救會。教育部今(21)日表示,學校未在期限內改善,已於19日依法處以第2次裁罰,罰鍰新台幣20萬元。

▲明道大學積欠教職員薪資,教育部21日表示已依法處以第2次裁罰。(圖/翻攝自明道大學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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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少子女化影響,台灣許多大專面臨生存危機。位於彰化縣埤頭鄉的私立明道大學,去年9月在教育部召開的私校退場審議會中,被認定財務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公告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到今年5月31日。

明道大學去年底開始傳出積欠教職員薪資,校方陸續籌措資金補發,但仍有積欠情形,教職員工於今年3月成立自救會,與學校溝通捍衛自身權益。

教育部於今年3月第1次裁罰明道大學新台幣10萬元,限期於4月3日前改善。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向媒體指出,明道大學仍有未按月支給教師薪給、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的情形,因此於19日依法處以第2次裁罰,罰鍰加重為新台幣20萬元,後續將持續督促學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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