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噁!團購買到「臭酸」蹄膀 一查包裝過期10年、業者澄清:日期印錯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接獲民眾投訴,團購「紅燒蹄膀」加熱食用時發現味道酸酸的,查看外包裝標示的製造日期竟是102年3月,質疑已過期10年。(圖/江和樹議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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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有民眾團購買了12包「紅燒蹄膀」準備大快朵頤,加熱之後發現味道怪怪的,有一股「臭酸味」,查看外包裝標示,製造日期竟然是「102年」,懷疑肉品已過期10年,民眾氣到向議員投訴,台中市衛生局接獲通報,今(28)日到沙鹿的生產工廠稽查,業者澄清是標示有效日期打印錯誤並非過期,作業疏失引起民眾誤會已致歉,台中衛生局表示,後續將依標示不實,處以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議員將民眾投訴團購疑似超過10年的紅燒蹄膀,當場蒸煮加熱。(圖/江和樹議員提供)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爆料指出,日前接到民眾投訴,團購的「紅燒蹄膀」加熱後吃了一口覺得味道酸酸的,驚覺不對勁,仔細檢查包裝上的製造日期是102/3/15,有效日期1年,等於已過期10年,江和樹將剩餘的紅燒蹄膀拆封現蒸,確實聞到一股奇怪酸味,紅燒蹄膀的外觀,沒有油亮軟嫩的感覺,整塊肉的肉質硬梆梆。

▲▼遭投訴的紅燒蹄膀,外包裝標示製造日期為102年,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已前往稽查,釐清是否違規販賣過期肉品。(圖/江和樹議員提供)

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秘書蔡文哲表示,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衛生局同步前往位於沙鹿的經銷商稽查,發現該「紅燒蹄膀」屬年節客訂品項,業者今年3月間接單後共製作20份,分別於4/16出貨12份給團購聯絡人、4/19出貨8份給員工家屬或親戚,現場已無庫存。

豬肉原料於今年3月間購入並製作冰存,4/16出貨前打印產品標籤黏貼,但於4/19左右接到團購聯絡人表示,產品送交友人後,友人反映有效日期錯誤,業者立即向團購聯絡人表示該批產品不收費,亦可接受退貨回收,業者強調標示有效日期打印錯誤並非過期,作業疏失引起民眾誤會已致歉,會立即改進。

衛生局食安處經查證,認定該產品並非過期,主要為有效日期標示錯誤,後續將依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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