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未來看病拿藥最多要付750元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月上路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第一階段門診藥品、急診方案,這兩天就會正式預告(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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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去年5月15日上路的健保部分負擔新制,曾一度延後至今年第一季上路,但仍需討論修正細節,延宕至今仍未預告。衛福部長薛瑞元今(16)日證實,第一階段門診藥品、急診方案,這兩天就會正式預告,給30天意見反映期,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急診醫學中心將從550調高到750元、區域醫院將從300調高到400元;中低收及身障者急診收費與藥費,則維持現狀,保障弱勢權益。最快將於7月1日上路。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健保部分負擔新制主要針對門診藥費部分負擔與急診部分負擔。

門診藥費部分負擔,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每次收費依法可收取20%的部分負擔,但訂有上限,石崇良表示,上限從現在的200元調高為300元。地區醫院則沒有變動。

慢性處方箋部分,過去不收部分負擔,新制則是於第一次就醫時,就收取20%的部分負擔,上限依序為地區醫院200元、區域醫院和醫學中心300元。第二次與第三次的慢性處方箋則不收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石崇良表示,依《健保法》可收取20%的部分負擔,但為讓民眾方便就醫,過去都是定額制。新調整後,急診醫學中心部分負擔將從550元調高到750元,區域醫院將從原本的300元,調高到400元;地區醫院則不變維持150元,依醫學中心層級收費。

▲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不會受到這次調整影(圖/健保署提供)

為保障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不會受到這次調整影響,維持現行急診醫學中心50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150元;藥費部分負擔則比照基層診所,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以上則收取20%部分負擔,但有200元的收費上限。慢箋則維持前3次都是免收部分負擔。

衛福部長薛瑞元今(16)日證實,第一階段門診藥品、急診方案,這兩天就會正式預告,將給30天觀察期,最快將於7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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