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租豪宅遭爆刁難房東 律師:房子是她的隱私權一部分,沒義務配合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王思佳近日捲入假包爭議。(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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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王思佳近來身陷假包風暴,未料,又有豪宅房仲圈傳出,她每月花23萬元租的台北內湖獨棟豪宅,屋主早在1年前就想出售,但因房價高達1.5億元,王思佳買不下手卻又很喜歡該豪宅不想搬,讓其他有意購入的買主想看房處處被刁難,房仲圈對她怨聲載道,甚至不想再承接該案。對此,林智群律師表示,她都付租金租了房子,取得房子使用權,房子也是她的隱私權一部分,沒必要讓別人進進出出。

根據《鏡周刊》報導,「王思佳買不下手卻又很喜歡該豪宅不想搬,讓其他有意購入的買主想看房處處被刁難,房仲圈對她怨聲載道,甚至不想再承接該案。」並指出王思佳給房仲的時間都很差,例如早上7點,或是很難喬出空檔,讓豪宅出售近1年以來,看屋次數相當稀少。

經紀人出示王思佳與房仲的私訊內容,王思佳有告訴房仲會確認自己OK的時間,之後會再回覆,房仲則跟她提出3點保證,分別為以王的時間為主、否認早上7點以及沒有洩漏身份,「您的時間不方便,我們更不可能跟客戶約看房子,我們沒有跟客戶約早上七點時間要看房子,而且您的背景我們也不會去透露」。否認有刁難房仲帶看之行徑。

林智群律師則直言,就算是王小姐有假包爭議,也不代表她做什麼事情都是錯的吧?她都付租金租了房子,取得房子使用權,房子也是她的隱私權一部分,沒必要讓別人進進出出。

林智群律師說,就算是房東(屋主),沒經過她同意,也不能闖入,不然就構成侵入民宅罪。房東都不能擅自進入了,那可以讓房仲帶人來看房子嗎?不是不行,但是就是要取得房客同意,在房客可以配合的時間,進去看,王小姐同意了,但給的時間不好,那也不是她的問題,「因為她本來就沒義務配合」。

▲王思佳與房仲的私訊曝光。(圖/經紀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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