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神同行」請小心!高公局揭「水漂現象」原理:1動作千萬別做

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遇上「水漂現象」應立即放開油門,緊握方向盤滑行。(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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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來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呼籲用路人,行前務必檢查車輛雨刷功能及輪胎的年份、胎紋及胎壓。如果發生「水漂現象」,千萬別急踩剎車。

下雨時天色往往較昏暗,雨點噴濺容易影響行車視線,高公局建議駕駛出門前檢查車輛雨刷能否正常運作,不妨開冷氣、除霧器或噴撥水劑,維持車窗及後視鏡視線無虞。

此外,若輪胎胎紋不足,在高速通過潮濕或積水路面時,水分可能來不及順著胎紋排開,導致輪胎與路面間夾著一層水膜,此時車輛便容易失控打滑,稱之為「水漂現象」,十分危險。用路人應確認胎紋及胎壓足夠再上路。

萬一在行駛途中遇到水漂現象,高公局提醒務必保持鎮定並立即放開油門,緊握方向盤保持車輛向前滑行,自然減速直至恢復控制,切勿急踩剎車,以免失控打滑。

▲輪胎檢查3要件。(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也建議用路人,雨天行車應開啟車頭燈,使其他車輛能清楚辨識自身位置,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非必要時避免變換車道。

▲雨中行車應打開頭燈,拉大安全間距。(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提醒,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3款,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途中不得有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情形。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6款及第16款,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

高公局 國道 高速公路 1968 路況 梅雨 水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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