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條款」三讀通過!黃揚明:其實「國民黨的他」先中槍

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林文瑞(左)曾在2004年因犯投票行賄罪,獲判緩刑。(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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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26)日下午三讀《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而此法案因為新增曾觸犯洗錢罪判刑有罪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讓不少人認為這叫「陳致中條款」。但稍早媒體人黃揚明就指出,修法成功過後第一個受到影響的其實並非陳致中,而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文瑞。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原本《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法條中就有曾犯「投票行賄罪」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選舉候選人,但緩刑者不在此限,而在此次修法修正為「犯上述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的宣告者,亦同。」

▲黃揚明透露,林瑞文(左)恐首當其衝受「陳致中條款」影響。(圖/翻攝自林瑞文臉書)

黃揚明透露,林文瑞曾在2004年因犯投票行賄罪,獲判緩刑,但國民黨中常會在4月12日已通過提名林文瑞參選2024立委選戰雲林縣第一選區的現任不分區立委,因此林文瑞恐將成為此次修法後第一位參選資格受影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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