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逾20年貨車外出 駕駛收「時速161公里」超速罰單傻眼

記者朱俊傑、翁郁雯/屏東報導

駕駛開貨車經過屏東台27線鹽埔路段,最近收到一張超速罰單,仔細一看嚇到,因為測到的貨車時速高達161公里,罰金24000元,不相信自家20年老車時速能達到161公里,質疑可能是測速照相機失準造成烏龍罰單。警方表示測速儀經過檢驗合格,將協助駕駛釐清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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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駕駛收到時速161公里的超速罰單。

關上車門!貨車駕駛在4月底行經屏東鹽埔台27線要回家,事後收到這張罰單。限速60公里路段,貨車時速被測到高達161公里,括弧內的罰款更可觀,高達24000元,嚇壞駕駛一家。

▲貨車已經有將近20年的車齡。

駕駛母親:「沒辦法,不可能開這麼快啦!這台車已經這麼老舊了,怎麼可能開這麼快。」

真的不相信自家超過20年的老貨車還有狂飆161公里高速的能耐,再看車輛儀表板,最高時速落在140公里。實際來到遭開罰路段,來往車輛不算少,要狂飆到罰單上寫的測速照相機測到161公里恐怕不容易。

▲貨車的儀錶板最高只到時速140公里。

駕駛母親:「開這麼快危險,人家開車的人都知道,這樣就沒道理啊。」

里港分局第五組警員楊禮安:「經查測速儀經過標檢局檢驗合格,為求公平審慎,將請民眾攜帶違反道路交通事件管理通知單影本及行照等相關佐證資料,至里港警分局陳述,分局將蒐集相關事證或天候不可抗力之因素查明。」

駕駛質疑收到烏龍罰單,決定提出申訴,要查清楚測出時速161公里的測速照相機到底有沒有問題。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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