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避孕藥美國將販售!帶回國恐觸《藥事法》 最重關10年罰1億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口服避孕藥走向「非處方」是趨勢(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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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避孕藥走向「非處方」是趨勢,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13日宣布核准首款非處方口服避孕藥,最快明年初在一般門市就可取得。新冠國境解封後,許多民眾可能從自由行到美國攜帶該款藥物回台。但食藥署今(15)日提醒,由於改款藥物目前國內尚未許可,依《藥事法》規定,若民眾擅自輸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美國FDA核准第一款非處方避孕藥「Opill」,由愛爾蘭藥廠「百利高」(Perrigo)生產,一組含有28顆藥丸,每天需服用1錠,為事前避孕藥。這也象徵賦予女性有更多自主權利。最快明年,在美國的超市、大賣場或是藥局就可以取得此款藥物,無須醫師處方。

但由於此款藥物在國內尚未取得藥品許可證,若將來販售後,民眾有可能會直接到當地的一般門市購買並帶回國內。但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提醒,由於改款藥物目前國內尚未許可,若擅自帶回台灣,恐觸犯輸入偽禁藥等問題。可依《 藥事法》規定,製造或輸入偽禁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此外,若明知為偽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

預料到許多民眾可能將來會上網路買藥,陳惠芳表示,網路上許多偽藥問題,很可能買來的東西根本是假貨,呼籲民眾不要自己上網買藥。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提醒,若擅自輸入禁藥,將觸犯《藥事法》(圖/翻攝自pixabay)

禁藥 藥事法 口服避孕藥 擅自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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