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人人可租?龍頭業者解密:有兩種!「一般宅≠社宅」社宅有限制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陳柏勳表示,包租代管有一般住宅與社宅兩類,大家千萬不要混淆了!(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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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代管不等於社宅!一位讀者向《三立新聞網》詢問,為何路上隨處都看得到「包租代管」廣告?「包租代管」不就是社宅嗎?人人都可租?台北市租服公會理事長、包租代管業龍頭兆基物業集團執行副總陳柏勳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包租代管有一般住宅與社宅兩類,大家千萬不要混淆了!」

他針對包租代管「一般住宅」、「社宅」兩類一一說明:

▲包租代管「一般住宅」類,合法業者幫民間房東管理出租等,人人皆可租。(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包租代管 「一般住宅」

傳統房仲媒合房東與房客,都是收仲介費用,沒有管理的服務。

政府有鑑於此,針對「租賃住宅服務業」立法後,唯有合法的租服業者,才可進行「包租或代管」,「包租」顧名思義就是二房東,由業者與房東承租後再轉租、「代管」就是幫房東管理房屋,這一類房屋,屬於人人皆可租。

▲包租代管「社宅」是業者標下政府標案,進行房東、房客媒合,房客有排富限制。(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包租代管「社宅」

合法的租服業者,需要投標,政府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案招標,得標後在向民間進行物件開發,成功媒合一件,政府就會支付得標業者開發費、管理費,房東、房客都不需要付任何費用。

包租3年1簽、代管則1年1簽;房東、房客雙方有公證費,業者3年的專業管理。

房東部分,有稅金優惠,每1戶1年有1萬元修繕費,租金每戶每月還有1.5萬扣除額及60%必要扣除額,最後才納入綜所稅,還有居家安全險補助、房屋及地價稅優惠。

房客部分,所得必須在一定金額下,且本人、配偶、子女不得擁有房子,並依各縣市所得規範,如台北市月薪不得超過5萬多、新北市不得超過4萬多(詳情依各縣市府公告為準)等,才能租。租金補貼部分,今年是歸類在300億租金補貼擴大方案。

陳柏勳表示,簡單說,社宅包租代管是有排富條款的資格限制,而一般住宅部分,則是人人皆可租。

最後,他說基本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已到第四期,政府政策規劃上已趨於健全,但好的政策還是希望政府多多推廣,讓更多房東、房客了解,避免有不了解或混淆情況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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