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菸蒂燒掉39億家樂福倉儲!「2度同地點抽菸」23歲臨時工判刑6個月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家樂福楊梅倉儲去年3月發生火警。(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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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2022年3月14日發生火警,起因是一名許姓拆櫃臨時工隨意丟棄的菸蒂釀災,廠房設備、鋼骨燒毀,裡面存放的家電等商品也付之一炬,損失高達39億元。許男出庭時一度否認自己就是肇禍元兇,但法官依照場內監視器畫面認定許男肇事,桃園地院今天(26日)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3歲的許姓男子2023年年3月14日上午6時58分在家樂福楊梅物流廠擔任拆櫃臨時工,趁未開工前到物流廠C棟倉儲棧板站存區抽菸,抽完菸後未熄滅,隨手將菸蒂棄置於現場後離開,7時16分起火燃燒,致使C棟倉儲內部物品、設備、鋼骨與鐵皮受火熱不等程度燒損,最後導致現場約12,000平方公尺廠區燒毀,廠方事後與消防局評估損失約39億元。

▲▼23歲許姓臨時工菸蒂未熄滅,燒掉39億倉儲。(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法官根據消防局與廠方提供監視畫面,許男案發時在現場抽菸共2次,第2次於7時10分抽菸離開該處後,隨即現場於7時16分竄出火苗,自許男第1次抽菸起至竄出火煙止,此期間並無其他人出現在該區域附近,且未見其在抽菸過程,有特別將菸蒂熄滅後,再走到較遠處或他處丟棄菸蒂之行為。

桃園地院審酌,許男違反廠區相關規定而於禁菸區抽菸,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而引發本件火災,其過失情節非輕,應予非難,並考量其犯後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造成財產損害情形,兼衡其素行、生活狀況及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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