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賣1物!她收衛生局來信 一票苦主嘆:第一次就被罰3萬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在蝦皮賣ok繃,收到衛生局來信。(示意圖/記者范瑜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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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少民眾會開拓第二副業,來增加收入。近日,就有網友透漏,在網路上販賣OK繃,竟收到衛生局來信。貼文一出,就釣出不少苦主,分享曾被開罰經驗。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大學生論壇《Dcard》上以「蝦皮違規,收到衛生局來信」為題發文。她指出,之前曾經營網路商店,販售日本很紅的OK繃,不過8月時就已經被網路商店強制下架,就再也沒上架。沒想到最近收到衛生局寄發的「陳述意見通知書」。對此,她直言當初真的不知道販售OK蹦是違法的,經營網路商店的經驗也是短暫的、非主業,「想請問有沒有人可以分享可以怎麼書寫陳述意見書」。

文章一出,就釣不少過來人分享經驗:「之前也賣到醫療用品過,後來被罰三萬」、「我第一次就被罰錢ㄌQQ」、「我也是第一次就被罰,而且兩樣商品違規15000+15000,直接貢獻」、「被罰過+1,40000飛走」、「有被罰過15000,基本上收到衛生局來涵都是要罰錢了事」。

另外也有專業人士給出建議:「1.只要商品上架,不論有無販售出去,刊登基本上視同違法了。2.如果按照醫療器材管理法,基本上最低罰款就是3萬,但每個縣市衛生局會依照情節有不同的裁量。3.有關陳述意見書,基本上建議你就是照實填寫。」

衛生福利部指出,OK繃、紗布、棉花棒、護具、保險套、束腹帶、血糖機、拋棄式隱形眼鏡等,都為醫療用品,如販賣都將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藥事法」第27條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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