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46萬「不認罪」!感謝4名助理 所有人皆無詐立院一分一毫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0/11 16:12 發稿 | 16:28 更新不認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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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被控浮報助理加班費用,被檢方起訴。法院開庭,她堅持不認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加班費並疑有挪為私用情形,台北地檢署日前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傳喚高虹安出庭,按程序,法官訊問高虹安對於檢察官起訴犯罪部分是否有意見,高虹安表示「我沒有犯罪」。

檢方起訴,高虹安以立委身分,要求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等人配合,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立院編列的預算上限,再將浮報的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總計共詐得46萬30元。

台北地方法院9月25日、10月2日已分別開過2次庭,黃惠玟、陳昱愷及陳奐宇皆認罪,黃惠玟並指「一切都高虹安決定」。王郁文則堅持不認罪,強調她並沒有浮報,黃惠玟通知要繳的「零用金」,實際仍由她自己保管,該拿出來多少及如何使用,高虹安無法干涉、決定。

高虹安 起訴 開庭 貪汙 助理費 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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