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獲「房屋遺贈」得意忘形!年邁母鬼門關走一回後…一招就讓他欲哭無淚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圖/翻攝自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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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居高不下,若取得父母本就有房子,子女又可順利繼承,可以說是直接少奮鬥三十年,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近期發生的一個故事,「一個老母親本想將『房屋遺贈』小兒子,也進行了遺贈公證,結果小兒子在公證後,竟對父母不管不顧,母親在加護病房(ICU)走一趟鬼門關出來後,想通了很多事,直接將房屋贈與大哥,老三現在恐已欲哭無淚。」

這一個家庭有一對老夫妻三個小孩,老大、二哥事業有成,各自成家立業,老三工作上則是不如兩個哥哥,但孝順有加,在家中照顧父母。

老夫妻幾經思考後,詢問兩個哥哥,「未來將房子給弟弟好嗎?」兩個哥哥在父母的詢問下同意後,母親便透過「公證遺囑」,將自己名下房屋,載明百年後,「遺贈」給小弟,讓小弟的孝順得到相對的回報。

然而,老三獲得房子後,對父母的態度卻開始轉變,甚至不理不睬,最後還直接搬出家住,老大一聽緊張了,他擔憂年邁的父母無人照顧,就搬回家住,由他來照顧父母。

母親後來生病了,在加護病房住了10多天,轉至普通病房後,第一件事就是聯繫地政士,希望將已「公證遺囑」遺贈給老三的房屋,趁活著時候,直接贈與給老大,地政士確認母親意識清醒後,便協助完成不動產的贈與移轉。

不過,母親也相當擔憂,當初的「公證遺囑」,是否有可能造成遺產糾紛?鄭文在說明,「其實沒有這樣的煩惱,根據據民法第1202條,遺贈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

鄭文在表示,台灣高齡化趨勢,加上不動產價值居高不下,遺產的分配、移轉勢必多數人都會遇到,建議碰上相關問題,可先諮詢可信任的律師、地政事等專業人士,即可讓財產依自己意志,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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