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這幾點喊她就真的有罪啊!苦苓嗆:高虹安若被判無罪我的姓倒過來寫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苦苓開嗆,「如果高虹安結果被判無罪,以後我就把自己的姓倒過來寫!」(圖/記者楊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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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11日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高虹安否認犯罪,強調未要求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辦公室零用金並非她保管、支配,她也沒有私用。對此,作家苦苓列出幾點並說,她就真的有罪啊!他還開嗆,「如果高虹安結果被判無罪,以後我就把自己的姓倒過來寫!」

啊她就真的有罪啊!苦苓指出,高虹安有沒有罪,不用吵來吵去,其實很容易分辨: 1.立委助理費是由立委向政府申報金額,由政府直接匯入助理帳戶。

2.高雄市前議長曾麗燕使用人頭助理,助理沒上班,曾向政府請領5萬元(舉例)匯入助理帳戶,給助理1萬5,她拿走3萬5——詐取國家財物,有罪!

3.高虹安用的是有上班的助理,高向政府請領5萬元(舉例),給助理3萬5,她拿走1萬5,不管拿去哪裡都一樣——詐取國家財物,有罪!

4.根本不用抝有沒有真的加班,也不用糾結交公積金是不是自願⋯你事先跟助理說薪水只給3萬5,你卻跟政府請領5萬,百分之百就是——詐取國家財物,有罪!

5.如果高虹安結果被判無罪,以後我就把自己的姓倒過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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