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貨違規臨停、騎樓違停」暫緩記點!王國材:因發覺罰單非常多

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上下客貨違規臨停、騎樓違規停車暫緩記點,但仍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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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昨日宣布,上下客貨違規臨停、騎樓違規停車暫緩記點,將研擬配套措施,但仍會罰款。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之所以規劃暫緩,是因發覺自開放民眾檢舉包括違規停車和記點後,罰單非常多,在讓地方政府有時間整頓臨時停車區域及騎樓之前,先暫緩記點。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出席桃園機場公司活動受訪時表示,自6/30新處罰條例修正上路後,經長時間討論發覺罰單非常多,但因劃設黃線臨停區、整頓騎樓都需要時間,因此在配套措施完成前,暫緩記點、但仍會罰款,也給地方政府時間整頓臨時停車區域及騎樓。

立法院6月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生效施行,道安已連續3個月死亡人數下降。經條例修正,民眾可檢舉項目由46項增加為59項,且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

交通部11月2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及22縣市政府召會研商社會各界關切事項,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縣市,均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基層司機駕駛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

交通部表示,針對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及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併記1點部分微調作法,將朝兩方向進行:

1、各縣市在每隔約100-150公尺紅線未劃設至少10%之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臨停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要罰款。

2、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時間,在配套尚未完成前,在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也要罰款。

交通部表示,目前都會地區道路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或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違規臨停即併記點1點,司機、民眾均擔心記點吊扣駕照而無法工作。交通部已請各縣市政府檢討朝每隔約100-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之黃線或專用車格,在各縣市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依規定處罰300-600元罰款。

另現行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已有規定,因上下客貨有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交通部也已會商內政部警政署就檢舉影片或照片,確認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才舉發,其餘則應審酌施予勸導。

交通部也說明,騎樓停車於此次條例修正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600-1,200元罰鍰外,也會併記1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然罰款。另在現行裁罰細則規定深夜時段(0至6時)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原則下,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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