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騎士換車道未打燈被檢舉…5分鐘吃9罰單慘噴上萬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騎士因「未打方向燈」,5分鐘被連開9張罰單。(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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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一名男子日前騎車行經永康台一線時,遭拍照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但短短5分鐘就被開了9張罰單,金額高達1萬800元,讓騎士欲哭無淚。對此,市議員朱正軒表示,裁罰是手段非目的,針對檢舉罰單已引發強烈民怨,希望市府能加強社會溝通。

台南市議員朱正軒16日在議會質詢指出,陳情人於今年10月8日下午行經永康中正北路,在下午1點41分到46分之間,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檢舉開單、連收9張罰單,以1張1200元共要繳1萬800元。

根據道交條例第7至1條第3項,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以舉發1次為限,但陳情人因經過多個路口,即使申訴也會被駁回。

▲9張罰單金額高達1萬800元。(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朱正軒表示,該名騎士說他知道他錯了,但5分鐘同一行為被連續開9張罰單,但裁罰比例有疑慮。遭罰騎士的父親也痛批,這根本是遭對方針對「完全就是故意的。」

朱正軒也指出,本案件確實有裁量次數逾越合理情況的疑慮,裁罰應作為手段警惕人民避免違規,而非目的性地開罰。台南市長黃偉哲回應,警方作業流程有檢討空間,也可能要用AI科技輔助裁處,減少類似民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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