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2月擬禁「大麻軟糖」我國是否控管?薛瑞元曝納管順序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薛瑞元(中)今日上午在立院受訪,表示大麻軟糖我國會依法把關。(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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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傳出多起民眾因食用「大麻軟糖」出現不適症狀送醫,傳出日本最快12月2日全面禁止持有、服用與販售含六氫大麻酚(HHCH)的食品。外界擔憂是否可能流入台灣?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23)日表示,大麻軟糖我國會依法把關,如果有負面社會影響等會先由法務部列入毒品,再由衛福部考慮是否有例外使用。

外交部21日召開例行記者會,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范振國在會中表示,這幾天在東京、大阪等日本都會地區,有發生多起日本民眾因為食用某種含有類似大麻成分的「大麻軟糖」,造成身體不適而緊急送醫的事件。他提醒,日本政府最快從12月2日開始全面禁止持有、服用、販售,國人前往旅遊時要避免購買,否則危害身體健康,也會觸法。

薛瑞元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會前受訪表示,大麻軟糖我國會依法把關,目前管制程序上,如果大麻軟糖的物質始於成癮性或是有社會負面影響,會被法務部列入毒品。接下來衛福部會考慮是否有醫療使用上的可能性,有的話會列入管制藥品,並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讓物質可以合法使用;如果沒有列入的話他本身就是毒品,所以就依照相關法令去處理。他表示,目前法務部已經在處理大麻軟糖一事。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昨日表示,「HHCH」是管制藥品與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THC的衍伸物,屬於新興物質,因此目前尚未被日本納入管制藥品。日本政府最快將在12月2日將HHCH列為管制藥物。她提醒,雖然目前「HHCH」個人自用符合海關規定仍有法律漏洞,但日本厚生省若列為指定物質管制後,在邊境就會被海關攔截。若在國內販賣製造,可依《食安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到2億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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