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U型鋼樑」散落3車道!43車「來不及閃」爆胎 警追肇逃車輛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 12/4 10:46 發稿 | 14:59 更新:新增影音 】

▲國道1號新竹段「H型鋼樑」散落,造成43車毀損。(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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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北上97.5公里處,今(4日)凌晨1時許發生43車事故,造成國道上一整排車停在車道上等待拖吊車救援,清一色幾乎都是輪胎受損。國道警方事後追查,3條「U型鋼樑」落在3個車道上,造成多輛車行經該路段撞擊發生事故,目前正調閱監視器追查肇事車輛。

造成43車車損的「U型鋼樑」已經先暫時移置路肩。凌晨0時40分獲報,表示3個車道上出現大型的「U型鋼樑」,但由於該路段昏暗,幾乎經過的車輛都與鋼樑擦撞,造成多車輪胎爆胎,直接「顧路」,暗夜中的國道上,停了一台接著一台的拖吊車,還有無法繼續前進的受損車輛,宛若一個大型停車場。

▲「H型鋼樑」散落3個車道,造成43台車輛撞擊。(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調查,疑為不明車輛掉落U型鋼樑於車道,因現場未發現肇事車輛,目前已調閱該路段沿途之高公局CCTV及遠通Etag影像,積極追查肇事車輛到案,除依規定製單舉發外,若有涉嫌公共危險罪責將檢具相關事證依規定函送地檢署偵辦。

▲▼大車、小車經過時撞擊,造成輪胎爆胎。(圖/翻攝畫面)

警方也呼籲,高速公路裝載貨物掉落致肇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另若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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