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勿當交通工具」 民眾:買了個寂寞

記者翁嘉妤、李汶諭/台北報導

電動滑板車從去年底納入「個人行動器具」,並不能當成一般的交通工具行駛在馬路上,但是不少民眾仍不知道規範,甚至電動滑板車每年的銷售量還是接近萬台。不過其實中央有授權給地方政府,訂定可以騎乘的路段或時段,但至今全台各縣市還是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可以合法騎電動滑板車,這讓花了5、6千元買滑板車的民眾苦笑說,根本買了個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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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屬於個人行動器具,不能當交通工具行駛在馬路上。

員警(2023.03.20):「這個會罰錢。」 民眾(2023.03.20):「蛤,是嗎?」

電動滑板車騎在馬路上被警方關切,類似事件屢見不鮮,因為不少民眾不知道電動滑板車不能上路。今年截至11月為止,已取締285件違規案,其中有39件甚至發生事故,但是電動滑板車每年的銷售量還是接近萬台。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2023.11.30):「電動滑板車最高的時速可以到70公里,還是有這種大膽的一些廣告語,為了要行銷電動滑板車,在網路上很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認為電動滑板車是可以(行駛)在道路上。」

▲電動滑板車只能在地方政府公告的路段或時段才能行駛馬路,否則恐怕吃上罰單。

電動滑板車從2022年底開始列入慢車,屬於個人行動器具,不能當成一般交通工具使用,只有在地方政府公告的路段或時段才能行駛馬路,否則恐怕吃上最高3600元罰單。不過至今經過一年,全台各縣市還是沒有任何一個路段可以騎電動滑板車,這規定讓民眾哭笑不得,花了5、6千買電動滑板車,根本買了個寂寞。

▲民眾認為滑板車相對於汽車,是更有效率的交通方式。

民眾:「地方政府可能要放開自己的眼界,就是說台灣其實是人口密度很高的國家,其實(滑板車)就是一個相對於開車來講,是一個更有效率的更省空間的一個交通方式。」

北市交通局運管科長朱宸佐:「持續希望說有一個全國統一的檢驗標準,等於我們電動滑板車出來是符合安全規範的,有共同跟中央建議啦,但目前中央還沒有密切的回覆我們這一部分。」

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是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能騎乘電動滑板車的路段,未來會朝向擬定統一的審核機制,讓電動滑板車能夠更安全上路。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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