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2/20停會 黃揚明:拚選戰慣例該改革,證明民進黨對選情不樂觀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立法院12月20日至12月31日停開院會及委員會。(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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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選腳步逼近,立法院會今(12)天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案,立法院12月20日至12月31日停開院會及委員會。對此,媒體人黃揚明直言,國會提前休會拚選戰慣例該改革。他還表示,務實地說,需要提早休會去拚選戰,也間接證明了民進黨對選情有多麼不樂觀,必須要花更多氣力、時間去拚博。

黃揚明12日下午在臉書撰文《薪水小偷?國會提前休會拚選戰慣例該改革》,今天立法院以表決方式通過民進黨團提出的提前休會提案,原本法定會期到12月31日,提前到12月20日休會。

網路上湧現「薪水小偷」等批評,黃揚明直言,他必須說,這個提前休會慣例是過去傳統藍綠為謀求選舉利益,每4年就要上演一次的舊習,既然現在政壇常標榜「新政治」,那麼這種慣例大可不必延續。

立法院的法定會期是規範在《憲法》第68條:「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黃揚明說,法定會期做好做滿,應該是基本要求,為了選舉而提前休會不僅違背人民所託付,也與選罷法法定競選期間的規範不符。

我國各類公職人員的法定競選期間依據不同類別有不同日數,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0條第2項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為十日。」

也就是說,法定的立委競選期間是明年1月3日至12日。那為什麼立委可以不顧法令自行決定提前休會放競選假呢?黃揚明表示,過去,被批評為「密室、黑箱」的朝野協商制度,在民進黨拿下國會多數之後,都已改革為全程直播。那麼,自己決定何時放假的國會惡習,又豈有不改的道理呢?12月20日提前休會,其實只有一位立委有正當性請假,那就是參選副總統的民眾黨立委吳欣盈,因為總統副總統的法定競選期間為28天。

黃揚明也進一步指出,當然,務實地說,需要提早休會去拚選戰,也間接證明了民進黨對選情有多麼不樂觀,必須要花更多氣力、時間去拚博。

附上第7屆以後的第8會期提前休會日:

第7屆:2011年12月14日

第8屆:2015年12月18日

第9屆: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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