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就學服役」缺乏審核機制?教育部:會與內政部勾稽比對服役狀況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教育部針對「3+1就學服役制度」缺乏審核機制一事進行澄清。(圖/記者陳弋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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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義務役恢復1年,教育部與國防部推出大學「就學服役3+1方案」,台大學生會與研究生協會今(22)舉行教務會議,會後表示3+1就學服役制度給予學生大量修業彈性,申請資格卻缺乏審查機制,使僅僅「有意願」在就學期間服兵役之就學役男,恐有被濫用疑慮。教育部對此回應,「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的施行目的是支持有意願的就學役男,教育部也會與內政部勾稽比對專案學生後續申請在學服役的狀況。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表示回應,機制設有申請審核,也會和內政部勾稽服役狀況,相信不會流於浮濫。

教育部說明,教育部與學校有機制因應,目前學校會定期向教育部彙報參加「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專案的學生,教育部也會與內政部勾稽比對專案學生後續申請在學服役的狀況。

同時專案學生需要逐個學期向學校申請彈性修業,並不是一經申請,就一路適用到底。而學校每學期在受理學生申請時,也會依照教育部與內政部勾稽的在學服役情形,提醒學生需及時申請在學服役並作為准駁參據。

舉例來說,專案學生如向學校申請彈性修業,規劃三年完成修業搭配一年的服役,但專案學生在修業一年半(三學期)後,經部會間勾稽比對,發現仍然未安排去服役,則會由學校啟動輔導,並納入學生接續向學校申請彈性修業措施的准駁參據。

教育部重申,「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目的是支持有意願的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能與其他未服役學生相同,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至於學生能否取得課程學分,以及是否符合畢業條件,則回歸大學學術專業,本部尊重學校的標準及判斷。

教育部 3+1就學服役制度 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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