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福袋「獎品太雷」別氣!消保官曝解方

 生活中心/張家寧報導

一年一度的春節假期許多人都會搶買福袋試試手氣,希望能花大錢一圓發財夢,中到喜歡的大獎,不過,福袋內容物大多是未知數,若是打開發現商品價值低於福袋售價,可以透過1動作申訴,而市府也將著手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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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袋深受許多民眾喜愛。(示意圖/資料照)

春節假期許多百貨公司都紛紛推出福袋搶客,祭出華麗獎項吸引民眾購買,不過,要是打開後發現獎項不如預期時,可能有會讓好心情受到影響,對此,消保官強調,福袋顧名思義是民眾可以用限定價買到高於福袋售價的產品。

而商品價格究竟要如何判斷?消保官解釋,並非依百貨公司的定價,也不是依照網路拍賣的價格,而是應依一般市場行情價格,若百貨公司以低於參加福袋費用之商品充數,涉及違反民法之誠信原則及消保法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性,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

消保官強調,提醒民眾購買福袋時應注意下列事項,分別為福袋銷售應訂有辦法、福袋資訊應清楚揭示、福袋機率商品及見證、福袋商品退換貨機制,若消費者參加此類活動受有不公平的對價商品,可向市府消保官申訴,市府將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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