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萬保證金未繳!觀光署發處分書:年代旅遊今撤照 林大鈞5年不得經營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年代旅遊今(5日)遭觀光署撤照,負責人林大鈞5年不得經營旅行社。(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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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名旅客春節遭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丟包在越南富國島,觀光署勒令年代停業3個月並開罰,品保協會也將年代旅遊「出會」,觀光署追討150萬保證金,不過至昨日最後期限仍未繳納。觀光署表示,處分書今(5)日已出文年代旅遊,年代旅遊即起撤照,負責人林大鈞5年內不能再經營旅行社。

年代旅遊因與地接社有財務糾紛,春節在越南富國島丟包292名旅客,觀光署調查發現年代旅遊對外積欠債務逾新台幣千萬元,為防事態擴大,2月16日起勒令停業3個月,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當天也公告取消年代旅遊會員資格。

有關年代旅遊丟包爭議,觀光署2月16日祭出重罰,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品保協會也同步將年代踢出品保協會。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甲種旅行社保證金需繳足150萬元,品保會員僅需繳15萬。

由於年代旅遊被踢出品保會員,觀光署限期年代3月4日前要繳足差額135萬保證金。年代在昨日最後期限未繳交,今日被撤照,林大鈞5年內依法也不得再擔任旅行社的負責人。

根據品保協會統計,至今已收到上百件年代旅遊旅客申訴案,提醒受影響的旅客18日前向品保協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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