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理由中國人有優惠待遇!林楚茵提中配入籍修法:認同台灣才能入籍台灣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委黃捷與林楚茵等人共同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籍規定。(圖/黃捷國會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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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提案修法,要縮短中國大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原有的6年縮短為4年,但現行法規沒有中配「放棄國籍」相關規定,相關爭議引發在野攻防。對此,民進黨立委黃捷等人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新增「經入籍宣誓」及「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2項條件,共同提案的立委林楚茵指出,他國籍民眾想入籍台灣都必須放棄原國籍,沒理由中國人能享有優惠待遇,繼續保有中國的公民資格,強調認同台灣才能入籍台灣。

林楚茵1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她與黃捷共同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籍規定,強調「放棄中國公民資格並宣誓效忠台灣,認同台灣才能入籍台灣」。

林楚茵說,中國人想要申請定居台灣就應該放棄中國的公民資格並公開宣誓效忠台灣,首先,當其他國籍民眾想入籍台灣都必須放棄原國籍,沒理由中國人能享有優惠待遇,繼續保有中國的公民資格,當台灣與中國發生衝突時,如何能信賴這樣的台灣人能捍衛台灣民主自由?

林楚茵指出,宣誓效忠在美國、澳洲、新加坡等許多國家早已行之有年,宣誓能夠表明入籍者對台灣的忠誠,並承諾遵守台灣的法律規定,在享受台灣人的權利時也應該負相應的責任,沒有道理想要國家承認你,你卻又不承認這個國家,「如果連公開宣誓都做不到為何要當台灣人?」

▲針對中配入籍,林楚茵提案修法強調認同台灣才能入籍台灣。(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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