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指標應考量各地方發展 高市府:公平分配讓全國22縣市共好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立院財劃法修正案攸關地方發展,高市府期望可以公平分配讓22縣市共好。(圖/觀光局提供)
立法院今日討論修正財劃法, 攸關地方政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財源。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呼籲請關心高雄未來發展的立法委員們, 應該要考量高雄城市發展的特性,為高雄爭取權益。財政局強調, 修法應正視長期台灣中南部資源分配不足的實情, 並考量全國22縣市發展特性,如農業與工業縣市發展需求、 土地面積、人口結構、社福支出、發電量及碳負擔… 等面向建立公平的分配機制,倘僅以單一分配指標, 並無法完整照顧到22縣市真正的需求。
財政局指出,陳其邁市長為開拓財源,自上任起積極促參招商, 大力發展城市經濟,營利事業銷售額從109年4.52兆元, 連續3年超過5.58兆元,成長1兆餘元, 使本市普通統籌獲配金額獲得提升。但過去以來, 本市長期作為國家重工業製造基地, 以及發電量占台電全國總購發電量20%, 承擔全國民眾用電及產業發展, 貢獻國家經濟發展所伴隨的環境成本,承擔全國20%的碳排量, 須籌措財源改善環境及安全;此外,高雄土地面積6都最大, 是臺北市11倍大,相關基礎公共服務,如公園、道路、學校、 長照、日照及社會安全網等維護經費龐大,及基於人口結構因素, 法定社福支出六都最高。
財政局表示,現行分配機制中,營利事業銷售額分配權數50%, 是最主要的指標,其餘則以人口、土地面積及財政能力為指標, 以114年度普通統籌分配情形為例,高雄獲配金額約500億元, 低於臺北市約697億元及新北市約543億元,6都第3。
市府財政局強調,財劃法修法涉及層面廣, 各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發展特性及需求,因此, 修法必須符合地方政府需求並兼顧公平, 希望各界應該嚴謹審慎看待修法課題,讓各地方政府一起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