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擴建工程離譜工安!鋼模掉落砸死工人…負責人、主管都不在場遭判刑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中科台中園區二期擴建工程發生離譜工安意外。(示意圖/非當事新聞工地/記者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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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台中園區迎台積電,進行二期擴建工程,卻發生鋼模砸死人事故。去年10月,一名丁姓移工在配水池底進行鋼模板拆除作業時,鋼模在吊舉過程中不慎掉落,砸中丁男胸口,導致丁男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當下,承包的工程公司邱姓負責人及作業主管邱男均不在現場,有作業疏失。法院考量二人已賠償死者家屬260萬元,並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負責人6月徒刑、緩刑2年;邱姓主管5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聯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台中園區水1用地增設配水池暨輸水管工程」,由邱姓負責人(30歲)負責工地現場之施工管理及指揮監督;另一名工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邱男(56歲),則負責在工地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及指揮勞工作業。
2024年10月15日下午4時許,丁姓移工在工程的西北側配水池進行鋼模板拆除作業時,因吊舉之鋼模板掉落,砸中丁男胸部,導致丁男傷重送醫不治。事後檢方調查發現,事發當下,負責監督工安的邱姓負責人在800公尺外的工務所內開會,邱姓主管也不在場,卻要求勞工進行拆除工程。
現場其他營造公司的工地主任則表示,事發當天因負責人未在場指揮,拆模過程中吊車不慎勾到一旁的鋼模,導致鋼模板掉落砸中丁男。法院審理認為,二人本應各司其職,防止職災發生,卻漠視法令責任,才導致丁男死亡。
但考量2人案發後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加上二人與營造公司共同賠償死者家屬260萬元,並已獲得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負責人6月徒刑、緩刑2年;邱姓主管5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