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書簽1份400!為挺郭台銘 國民黨前中常委涉賄選判刑3年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范成連遭國民黨開除黨籍,現判刑定讞。(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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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替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站台的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新竹縣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等,被控於2023年間,以每份提供400元獎金為代價,收購支持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書共3510份。二審高等法院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等罪,分別判處范、王2人3年、10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2023年間,時任國民黨中常委的范成連,知悉郭台銘欲與資深藝人賴佩霞搭配競選總統後,同年9月4日參加新竹縣新埔鎮褒忠亭義民廟「義民節祭祀大典時」,與王增基宣布為郭台銘站台,協助辦理新竹地區參選總統連署工作。當時國民黨紀黨紀開鍘,范成連被停權2年,中常委及兼任的中央客家事務委員會主委職務也被拔除。

范、王2人基於讓郭台銘連署過關,同年10月起,以簽一份連署書可獲得400元獎金為由,違法收購連署書。新竹地檢署接獲舉報,發動搜索,傳喚王增基到案,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聲押禁見獲准,成為全台首例連署涉賄遭收押案件。之後竹檢溯源查獲范成連涉案,同樣聲押禁見獲准。經偵辦後,2人皆被起訴。國民黨則在召開臨時考紀會後,決議開除范成連黨籍,提報中常會通過生效。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范、王2人皆有罪。二審高等法院判處范成連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6年;王增基則被判刑10月,併科罰金90萬元,緩刑3年,褫奪公權4年,需向公庫支付300萬元。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郭台銘 連署書 賄選 國民黨 中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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