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花蓮文化局長吳勁毅被押 律師:傅崐萁們的惡行惡狀陸續受到制裁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黃帝穎指出,明良臻、吳勁毅接連遭收押,「傅崐萁們在花蓮的惡行惡狀,陸續受到法律制裁!」(圖/民進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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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因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等,與文化局科長曾俊翔遭檢方以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聲押,花蓮地院則裁定兩人羈押禁見。律師黃帝穎今(29)日表示,吳與先前被押的明良臻為傅崐萁的親信,「傅崐萁們」的惡行惡狀也陸續受到法律制裁。

據了解,吳勁毅遭人檢舉私用公務車、小額採購重複申報及圖利特定廠商等,27日遭檢調搜索並約談。文化局沈姓、劉姓公務員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化局約僱吳姓人員、藝文推廣科田姓科長共4人,分別裁定3萬交保;另楊姓被告涉偽造文書等,5萬元交保。

吳勁毅、曾俊翔兩人,檢方以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院聲押,也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黃帝穎發文表示,吳勁毅不避諱稱是傅崐萁擔任縣長啟用,傅崐萁擔任立委,吳也依舊配合傅的行程。「傅崐萁們在花蓮的惡行惡狀,陸續受到法律制裁!」而前一位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是民政處長明良臻。

黃帝穎指出,明良臻是傅崐萁去香港的跟班,竟違法幫傅崐萁罷免案查水錶,檢調查獲明良臻違反個資法等罪,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察官已起訴明良臻,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文化局長涉犯圖利罪,處五年以上徒刑、民政處長涉犯個資法,公務員加重二分之一,最重七年半徒刑。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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