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還不放過!痴情男直擊前女友跟小王「進摩鐵」他理智斷線拿大鎖砸車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男子為挽回前女友竟在對方機車裝GPS;還多次盯梢、守候、尾隨她,甚至目擊他跟別人進汽車旅館。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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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蘇姓男子跟前女友小花(化名)分手後,不斷糾纏女方,曾在對方機車裝GPS;還多次盯梢、守候、尾隨她,甚至目擊她與有曖昧關係男姓友人一同進入汽車旅館,憤而拿大鎖攻擊對方,即使小花聲請保護令也沒有,最終鬧上法院;蘇男一審遭判9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改判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蘇男跟女友小花(化名)在2022年底分手,男方心生不滿,未掌握女方行蹤,偷在對方機車裝設GPS衛星定位追蹤器,直到2023年11月被女方發現。

此外,蘇男這段期間還多次盯梢、守候、尾隨小花;甚至懷疑女方跟男性友人有曖昧關係,竟趁雙方共乘一車時,並前往汽車旅館時,蘇男騎車尾隨,對兩人咆哮,甚至用大鎖砸車窗及汽車後方保險桿,導致車窗破裂及後保險桿有擦痕。

即使小花聲請保護令,蘇男行為依舊沒有停止,即使女方結婚,甚至對她的配偶發生扭打造成對方受傷;最終小花不堪其擾,報警提告。

不過蘇男復矢口否認犯行,且不願跟女方及受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跟小花分手後,不理性溝通,反裝設GPS、頻繁撥打電話,1天最多甚至多達13通,還不斷傳送簡訊騷擾對方,甚至攻擊女方男性友人。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蘇男依實行跟蹤騷擾行為、毀損、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罪,分別判刑,應執行9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蘇男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8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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