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害7歲女童 中國惡狼因欠網貸犯案已執行死刑
記者李鴻典/綜合報導
在中國備受關注的「長沙7歲女童失蹤遇害案」近日有了新進展。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性侵並殺害7歲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已於6月6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性侵並殺害7歲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已於6月6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紅星新聞》報導,法院佈告稱,故意殺人、強姦犯朱佳琦,男,1997年9月10日出生於安徽省碭山縣,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碭山縣權集鄉。 2021年10月30日上午,罪犯朱佳琦在湖南省長沙縣一路口交匯處遇到被害人張某某(女,歿年7歲),將其騙至樹林邊,推倒在地,摀其口鼻並勒住脖子,將其抱入山溝下的樹林中,對其實施姦淫後逃離。張某某因被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2021年11月2日,朱佳琦在長沙市雨花區被警方逮捕。
佈告顯示,本院依法對罪犯朱佳琦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後,罪犯朱佳琦未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複審後,同意對朱佳琦的判決,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依法裁定核准罪犯朱佳琦死刑,並向本院下達執行死刑命令。本院遵令於2025年6月6日將罪犯朱佳琦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6月22日上午,女童父親張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前幾日,他接到法院電話說罪犯已經被執行死刑。家屬一直的訴求就是執行死刑,他們和罪犯沒有矛盾,「認都不認識,法院說是他借了網貸」。
報導提到,從家屬取得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被告朱佳琦跟隨父親來到長沙縣星沙地鐵站做水電安裝工作。因欠網貸,心煩意亂,同年10月28日,朱佳琦從工地出走。 2021年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遊蕩到長沙師範學院附近,在一路口交匯處遇到了被害人張姓女童。因女童腳踏車壞了,朱佳琦幫張姓女童修車,兩人開始交談。
判決文書稱,此時,朱佳琦產生了將張姓女童殺害的想法,遂以看小兔子為名騙其來到樹林邊,以殘忍手段致其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佳琦因生活不順,欠下一萬元網貨心生煩躁,在外遊蕩的過程中,偶遇不滿8歲的幼女被害人,見四下無人,為發洩自己煩躁的情緒,殘害沒有反抗能力的幼女被害人,並對幼女被害人實施不姦淫,其罪行極其嚴重,由其犯罪行為極大,對其犯罪行為極大;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決定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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