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前縱火!他怒潑8.5公升汽油燒死好友 最高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定讞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23年7月間,來自雲林的黃姓男子,因財務糾紛,約杜姓友人於台中市第四分局前談判,雙方談判後一言不合爆發口角,黃男竟取出預藏的汽油,潑灑在杜男身上後縱火,導致杜男全身超過95%二、三度燒燙傷,最終不幸身亡。全案經一、二審,均將黃男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最高院,30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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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潑汽油燒死好友,最高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
回顧案情,30歲的黃男與杜男原為好友,黃男介紹自己的弟弟讓杜男紋身,2人因紋身是否完成發生爭執。案發當天,黃男在雲林要載母親就醫,卻臨時被杜男叫來台中,引發黃男不滿。黃男赴約之前事先買好汽油與火柴,雙方約在台中市第四分局前談判,杜男抵達之後,黃男就朝對方潑灑汽油,雙方爆發口角,杜男怒甩黃男耳光,黃男遂怒點火。
▲黃男潑汽油燒死好友,最高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
由於火勢過大,連路邊停放的汽車也被波及,杜男全身超過95%二、三度傷燙傷,送醫搶救2日後不治,黃男被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台中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被害人家屬主張將黃男判死,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高院二審,黃男提出20萬和解金與手寫的悔過書,但被害人家屬不接受,高院認為一審判決適用法律並無違誤,駁回上訴。案件上訴最高院,本月30日駁回上訴定讞。
▲黃男潑汽油燒死好友,最高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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