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民間救護車闖紅燈撞死人 肇事司機曾8次無照駕駛被逮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民間救護車紅燈撞上機車,騎士經急救仍不治。(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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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松山區1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無照的盧姓男子駕駛民間救護車載送一名腦溢血病患轉院至內湖三軍總醫院,救護車鳴笛闖紅燈撞上一輛機車,造成黃姓男騎士傷重不治。據了解,盧男過去已有8次無照駕駛紀錄,他辯稱因司機全數出勤,病患狀況緊急,才自己開車載送病患轉院。

警方調查,盧姓男子(23歲)為救護車公司負責人,1日下午2時許。盧男駕駛民間救護車載送一名腦溢血的李姓男病患前往內湖三軍總醫院,車輛行經三民路及富錦街口時,與黃姓男子(60歲)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黃男被撞飛摔在分隔島上,經送醫急救傷重不治。

警方表示,盧男未受傷,酒測值為0,李姓男病患雙手擦傷,腦溢血病情並未加重,由另部救護車載送至預定轉送的醫院。經查,盧男無照,過去還曾有8次無照駕駛紀錄。

▲盧男開民間救護車闖紅燈撞上機車。(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盧男自稱因救護車司機全數出勤,因病患狀況緊急,才自己開車載送轉院病患,行經該路口時,有鳴笛、減速,但未看到黃男的機車。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盧男沿路闖紅燈,車內病患為轉院病患,是否有急迫性和符合救護車使用原則仍待調查,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法辦。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本案救護車公司經核准設立於113年6月,盧男領有EMT證書,並登記為該公司救護人員,但他並未登記為救護車駕駛;依照《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救護車駕駛人應領有職業駕駛執照,違反者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1條之規定,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如情節重大者,得廢止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立許可。

救護車 車禍 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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