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這家建設公司挨罰3萬!
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京城建設,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罰3萬元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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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券交易所對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3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款情事,惟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重大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京城建設遭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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