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噁男揪國中女啪啪!闖國小廁所偷拍不雅片 又上傳色情網賺分潤
記者林意筑/苗栗報導
▲25歲男子邀約未成年少女至校園發生性關係。(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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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25歲楊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少女,兩人相識不久後開始交往,期間楊男與她發生多次性關係,更偷偷拍下不雅片,又將影片上傳至國外色情網站上賺取分潤。事件曝光後少女父母氣得報警提告,經法院審理楊男遭判處8年2月徒刑,且少女父母要求賠償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7、8月時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一名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少女,明知她未滿16歲,仍多次在苗栗某國小廁所、九龍大飯店及桃園某汽車旅館內發生性關係,且在少女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不雅影片,甚至將這些影片上傳至國外色情網站「5樓自拍」賺取分潤。
2023年2月,少女的導師驚見不雅片後通知家長,全案因此曝光。經法院審理,認為楊男侵害少女的身體權、健康權、貞操權及隱私權,也造成少女父母因教養權受損而承受精神痛苦,便依《刑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楊男有期徒刑8年2月,目前正在服刑中。
另外少女父母也提出民事求償,主張楊男的行為嚴重侵害少女的身心健康,並造成父母精神痛苦,要求賠償少女100萬元及父母各50萬元,共200萬元。但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後,認為楊男僅高中畢業,曾從事夜市擺攤,名下無財產,而少女父母則有穩定收入,最終判決楊男須賠償少女40萬元、父母各10萬元,合計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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