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免職自毀前程…調查官幫詐團跑腿當「收簿手」2趟超高報酬曝光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檢方查出,劉男當天共接下兩筆包裹轉送任務,每單報酬1,500元,加上交通補貼1,900元,總計收入達4,900元,遠高於其他外送行情。(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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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一名現任緝毒調查官劉晉廷,遭控私下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收簿手」,負責代為領取被害人遭詐騙的金融卡。台中地檢署已於6月30日正式對其提起公訴。據了解,劉員落網後一概否認,但檢方查出他辯稱是外送的報酬高到嚇人,不過才收兩次就被逮獲,報酬金額也曝光!

劉晉廷畢業於調查班第58期,曾在中部擔任警職,三年前調任高雄市調查處,專責外勤緝毒工作,平時表現穩定,未見異狀。未料,他卻涉嫌與詐團合作,協助領取被害人金融卡,成為詐團收簿鏈的一環。

檢方指出,案發於去年7月14日,劉男分別前往台中西屯區一間超商與空軍一號貨運站領取數個包裹,內容竟包含5張被害人遭盜用的信用卡與提款卡。

警方透過監視器調閱掌握劉的行蹤,發現他依指示2次赴指定地點領取卡片。員警埋伏鎖定後將其逮捕,但劉當時未主動表明公務員身分,也否認與詐團有關聯。

根據檢方調查,劉男當天共接下兩筆包裹轉送任務,每單報酬1,500元,加上交通補貼1,900元,總計收入達4,900元。令人質疑的是,這兩單的實際運送距離僅2.8公里,騎機車只需約8分鐘,卻能獲得接近5,000元的報酬,遠超出一般外送工作酬勞。

檢方指出,一般外送員需完成60至70筆訂單,且至少需工作一至兩天,才能賺取相同金額,顯示劉男接的這兩單明顯異常,極可能涉及不法活動,才會出現如此不合理的高額報酬。

檢方強調,劉男具執法背景,對於此類異常情況理應具備基本判斷能力,卻未加查證就接下任務,甚至協助完成運送行為。如今卻以「不知情」作為辯解,檢方認為難以令人信服,認定劉男涉有明顯詐欺行為,已依詐欺罪嫌正式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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