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夫手機「鹹濕對話、私密片」氣提告…法院「以抓姦手法不合法」判敗訴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人妻發現丈夫外遇提告,卻被判敗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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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人妻意外在丈夫手機驚見和女同事傳送鹹濕對話,甚至還有多段性愛影片,才得知老公已經出軌長達5年時間,憤而對丈夫女同事提告並求償百萬元。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以抓姦的手法不合法為由,判人妻敗訴。
判決書顯示,人妻與丈夫於2019年結婚,沒想到,婚前丈夫就與女同事有關係。她在老公的手機中發現,對方和女同事在2018年到2023年間頻頻傳送露骨訊息,其中還有多段私密部位特寫照片,以及疑似在租屋處拍攝的性愛影片。
人妻痛訴,女同事明明知道男方先前已有女友,甚至在對方婚後持續發生關係,時間長達5年,嚴重破壞他們夫妻倆的婚姻關係,故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女同事則辯稱,「那些對話根本是偽造的」、「性愛影片是被盜錄的」,更反咬人妻「非法盜取丈夫手機資料」。此外,女同事的律師也搬出大法官釋字791號解釋,主張「配偶權不是法律保障的權利」,強調通姦已除罪化,要求法官駁回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人妻「未經同意擅自複製丈夫手機內容」,即便丈夫證實對話和影片是真的,卻也強調「是被老婆強迫交出手機」,因此法官判定,以此方式得到的證據,依法不能採用,最後以「舉證不足」判人妻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