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趙少康後又一例!張麗善出包…投票期間違法PO文吸票
記者簡榮良/雲林報導【14:44出稿;14:58更新縣府回應】
小編出包?今(26)日大罷免投票截至中午共出現36件違規違序案,除了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在投票後公開亮票令人詫異外,雲林縣長張麗善上午11時左右,也用臉書轉發貼文至「雲林北港人大小事」公開社團替自家立委丁學忠宣傳、拜票,且出現敏感字眼,明顯觸法踩紅線。對此,縣府新聞處表示,該篇文章昨晚就已發布到社團,應是社團管理員上午才審核上架;雲林縣選委會則表示,選委會如接獲檢舉,將依法調查事證並為適法處置。
▲張麗善官方臉書轉貼拉票文至地方社團。(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規定,7月26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雲林縣長張麗善一早上午8時許趕回土庫老家的馬光厝投票,喊話現在需要團結一致對外,而不是持續撕裂台灣社會,應停止製造對立與仇恨。豈料臉書於11時許轉發前一晚貼文至「雲林北港人大小事」公開社團替濁水溪以南唯一罷免案、雲林立委丁學忠宣傳、拜票,明顯違法,該則貼文仍未下架,引發外界質疑踩紅線。
▲丁學忠上午前往投開票,表示睡得很好。(圖/翻攝畫面)
對此,縣府新聞處長陳其育表示,該篇文章昨晚8時34分左右,縣長臉書管理員已經將文章同步分享到幾個臉書地方社團,推測是社團管理員上午才審核上架,因此造成時間差,後續選委會若啟動調查將會配合,並將提供發文相關紀錄藉以佐證。
中選會則說,依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不得從事罷免活動,即投票日當天禁止各式罷免宣傳活動,或有其他競助選活動。如有檢舉案件者,則具體個案是否該當於公職選罷法規定之違反,涉及個案審認部分,選務機關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及處理。又如有此類檢舉案件,係由該地方選委會為行政調查並做出是否裁罰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