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班導淪偷拍狼!教室裝針孔…要女童「雙腿打開」被關到現在還出不來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市某國小謝姓男班導師,任職期間在班級教室內,以針孔攝影機或持手機偷拍女學生隱私部位。(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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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某國小謝姓男班導師,任職期間在班級教室內,以針孔攝影機或持手機偷拍女學生隱私部位,且為取得更好拍攝角度,甚至要求「雙腿打開」偷拍裙底;此案曝光後,謝男因案遭押,檢警更在手機及電腦查獲大量偷拍影片,且至少3名學童受害,他遭關押至今,改口認罪,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但法官認為,仍有逃亡可能性,予以駁回。
經檢方調查,謝男為班導師身分,在班級教室內,以針孔攝影機或持手機偷拍女學生隱私部位,為取得更好拍攝角度,甚至要求「雙腿打開」偷拍裙底,且被害人數共3人,犯罪情節重大,於3月13日因案遭羈押,7月起訴移審後,並於當月11日起裁定羈押3個月,並關押至今。
謝男認為移審訊問時,已坦承犯罪事實,對拍攝被害人數都有坦承,縱然先前有迴避之意,但在監所回想並深思熟慮後,已決心面對已過,配合司法調查。
此外,謝男主張,他僅25歲,無外國護照,所有至親都居住在台灣,並無親友旅居國外,無資力支撐逃亡國外生活,難認有逃亡之意,且證物都遭扣押,刪除影像都已還原完畢,無滅證或影響被害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
法官考量,謝男涉嫌偷拍,偵查期間,只坦承拍攝1名被害人,經檢警搜索、扣押並還原相關設備,發現被害人數至少3人對象都是未成年人,所涉至少5罪,有脫免罪責之意圖,且所犯重罪,刑度甚高。
法官認為,謝男所涉重罪通常伴隨高度逃亡風險,原審認定他有逃亡之可能性,具備羈押原因及必要,於7月30日認為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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