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衣褲老是失蹤⋯色狼身份曝光!台南女租客崩潰提告求償33萬 結果出爐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女租客3萬多元不見,連內衣褲也失蹤。(示意圖/Pixabay)

台南市一名陳姓屋主日前將自家4樓出租給郭姓女子,但卻6度持鑰匙闖入其房間竊取3.2萬元財物,還偷走9件內衣褲;郭女發現後報警、搬家,並向房東提告求償33萬餘元。台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需賠27萬餘元,刑事部分則依侵入住宅罪應執行1年,竊盜罪則判處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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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主張,陳男先後6次進入房間竊取財物與貼身衣物,導致自己每日心神不寧,甚至夜不成眠,影響工作表現,進而求助心理諮師諮商,除了報警外,還另外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3萬859元,包括心理諮商費用、貼身衣物及寢具損失、油資等。

郭女說,貼身衣物雖然由警方發還,但他覺得噁心,早已連同寢具全數丟棄,甚至因此不敢租屋,只好搬到朋友家居住。陳男經檢方提起公訴,刑事部分,侵入住宅竊盜罪分處7至8月不等徒刑,應執行1年,竊盜罪判處拘役30天。

民事部分,新市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陳男行為侵害郭女財產、居住安寧、隱私權,還有性騷擾行為,求償依法有據,精神撫慰金以15萬元為宜,判陳應賠償27萬48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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