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出軌教練滾床單 綠帽夫2度抓包氣炸提告嗆「不要你的垃圾錢」反輸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已婚女老師跟學校教練發生婚外情,女老師的丈夫去年6月發現後與小王談判,小王答應賠償100萬並簽訂契約,但小王付了32萬就沒再支付,加上去年8月,已婚女老師又跟教練上摩鐵發生性行為,人夫氣炸提告,要求賠償剩餘的68萬,外加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人夫曾說「我不需要你的垃圾錢」,等同已免除小王債務,最終判賠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人夫2021年11月與擔任老師的妻子結婚,但妻子卻跟學校教練發生婚外情,去年6月21日人夫發覺兩人有不正當關係,教練坦承兩人發生性關係,並協議賠償100萬。去年7月26日先給30萬,其餘70萬以每個月2萬的方式分期支付,最後共付了32萬,剩餘68萬沒有再支付。
儘管妻子與教練的婚外情曝光,但兩人仍持續交往,並在去年8月23日早上10時30分,由教練開車載人妻到一家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被人夫再度抓包,認為兩人行為已侵害其配偶權,造成他身心受創,提告要求賠償100萬的精神撫慰金。
小王則主張,當初簽協議書時,有約定雙方不得追究及公開出軌一事,且不得影響其工作和生活,但去年8月24日人夫卻在妻子的個人IG、臉書帳戶,公開兩人有染的事情,造成他被開除,影響生活及收入,因違反契約書約定已無效。且兩人發生婚外情僅2個多月,也只發生過2次性行為,對方要求支付合計200萬的精神撫慰金太高。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當時人夫回應小王質問,為何在妻子的IG公開時曾表示:「公開就公開,我不需要你的垃圾錢」,此說法已免除小王債務,因此不得再主張要他賠償剩餘的68萬元。
法官認為,兩人8月23日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破壞原告與其配偶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審酌被告大學畢業、擔任教練,以及雙方的收入,最終判賠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