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繳罰金才拘提!台女淘寶買棉花棒被關1晚 南檢:並無不法
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陳姓女子,2年前在淘寶平台購買20包棉花棒,日前遭警方持拘票逮捕到案,最後被處以罰金10萬元;對此,22日台南地檢署表示,今年6月間,檢方予以陳女緩起訴處分,並繳交處分金10萬元,陳女卻未依規定繳款,日前檢察官才會拘提她到案,經短暫拘留、訊問後請回,過程並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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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年前陳女花費480元在淘寶網站購買20包棉花棒,但是貨物到了海關就被銷毀;日前警方持拘票上門逮人,而且態度十分強硬,甚至表示:「我現在要拘捕妳,若不服從就是通緝」,陳女跟著警員回到派出所,還被關在看守所一晚。
陳女指出,她買完棉花棒就出國了,不曉得有什麼公文,只知道物品在海關被銷毀,她真的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要怎麼認罪?為何還要逮捕她?最後她遭罰10萬元,等於是棉花棒價格的200倍。
根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規定,進口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違反者,依同法第62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台南地檢署表示,今年6月間,承辦檢察官諭知陳女繳交緩起訴處分金10萬元,後續因傳喚陳女未到庭,檢察官依法核發拘票,由警員將陳女帶至地檢署拘留室短暫拘留,並由檢察官訊問陳女後請回,本次拘提過程並無違法不當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