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傳捨棄多達3000萬代言費!李洋接首任部長代價不小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李洋引退儀式和現場球迷揮手告別。(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兩屆奧運金牌李洋將成為台灣首任運動部部長,而運動部9月9日就要正式掛牌,但行政院卻在8月底才終於公布首任部長人選,據悉就是因為在等新部長李洋完成商業代言合約程序,而自由時報稍早指出,有消息人士透露,李洋可能將損失約3千萬元的代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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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正式公佈新成立運動部長人事案,兩屆奧運金牌李洋將成為台灣首任運動部部長,原體育署長鄭世忠和運科中心執行長黃啟煌分別擔任政務次長,昨天宣布接任運動部長後,李洋在聲明中也特別提到「針對大家關心的商業合作部分,我已完成所有合規程序,確保公私分明,避免爭議。」

李洋過去形象良好,據悉一年商業代言費傳就多達3千萬,所以27日在聲明稿中才會特別提到這點,據稍早《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據了解其實李洋早就已經在為接任部長做準備,不過一直到昨天才正式公布,就是因為他要趕在8月底前解除千萬代言合約。

李洋連續在東京奧運、巴黎奧運羽球男雙項目奪下金牌,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規定,只要在奧運賽場奪下金牌,每位選手可獲得2000萬獎金,或是領取終身俸每月12.5萬元,若同一選手拿到多面金牌,採「疊加計算」,李洋選擇選擇月領的國光獎金合計25萬元,加上國體大教職,每月收入將超過30萬元,年薪上看約6百萬。然而,相較於多達3千萬元的代言費,這仍是一筆巨大的損失,足見他為體育發展所做的犧牲與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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