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18世界盃/季軍戰爭議衝撞判決攻守都違規? WBSC官方規則這樣說

記者黃耿誼/綜合報導

U18本壘衝撞成為爭議判決。(圖/棒協提供)

U18世界盃14日進行季軍戰,在7局上的本壘衝撞成為比賽最關鍵的判決,不過在7局下也看見了被判定出場的曾聖恩遭換下,事實上WBSC的規則中有寫到驅逐出場,不過必須是跑者惡意衝撞的狀況下,因此在此案例中,攻守兩隊都有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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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WBSC的2025-2026年官方棒球規則,第12.8項的衝撞規則中,12.8.1中就明確寫道,「裁判應先判定衝撞是否可避免,跑壘員在試圖跑回本壘時,是否企圖將球自守備員手中故意撞落,高於腰部的接觸應由裁判認定是否惡意。」在這個判決中,跑者並沒有滑壘,因此是否惡意很有可能是由主審判決。

12.8.2則寫道:「若防守球員在未持球的狀況下,明顯阻擋本壘或壘線,應判為妨礙,裁判應指向並喊出妨礙,並讓比賽繼續直到動作結束再喊出暫停,並依據官方規則判定給予應得壘包,遭妨礙的跑壘員至少獲得一個超過其妨礙前最後合法觸及壘包。」此外12.8.2.1中就補充:「若跑壘員惡意衝撞,則跑壘員因妨礙被判安全,但同時驅逐出場,此時比賽為死球。」最終跑壘員遭驅逐且判定得分,因此主審認定跑者惡意衝撞,同時捕手阻擋,因此才會出現台灣得分但跑者被趕出場的判決。

這場比賽的案例,最終裁判認定捕手阻擋犯規,因此台灣獲得應得壘包攻下超前分,至於跑者曾聖恩在改判後仍是驅逐出場,因此裁判認定曾聖恩回本壘為惡意衝撞,也就是說這次的案例,攻守兩方都被裁判認定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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