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92歲老母下車就醫遭檢舉!法官狠批「警察行政怠惰」撤銷罰單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男子2022年載著92歲母親到鳳山一間診所看診,但將車輛停在診所前時,因「併排臨停」遭到民眾檢舉並開罰600元,吳男不服上訴到法院,案經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車輛當時並未阻塞人車通行,依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應先勸導,若警方遇到民眾檢舉案件放棄自我裁量權,等於行政怠惰,因此判決將罰單撤銷,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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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22年11月16日當天,吳男為了帶老母進診所就醫,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拍下後向警方檢舉,後續由交大鳳山分隊逕行舉發,但吳男不服提出陳述,警方回覆「舉發無誤」,吳男不放棄仍申請裁決後還是要依法開罰600元,吳男於是提出行政訴訟。
據了解,吳男主張當時送老母到中醫診所看診,且車輛都停放在停車場中,只有上、下車短暫的時間會停留在診所前,屬於緊急狀況,但仍遭到路人不明究理檢舉及後續裁決,認為處分已失察。
橋頭地院行政法庭審酌,當時車流量不大,並未影響到其他人車通行,且員警處理交通違規應以勸導為原則,但在民眾檢舉案件中,警方僅依蒐證影片內容逕行舉發,並未通盤考量因果關係,等於自我放棄裁量權有失公平,因此將吳男罰單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