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謝宜容涉貪 一審重判4年6月無緩刑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被控對部屬霸凌,造成部屬輕生。又被控涉嫌侵占就業安定基金且圖利特定也者承攬標案,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為職場霸凌過失致死部分,無因果關係不起訴處分,挪用公款、圖利廠商和侵占公務禮品則依貪污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18日)稍早前宣判,依貪污罪判處謝宜容判4年6月無緩刑,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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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案件,2024年11月4日,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職場霸凌在辦公室內輕生,引起社會關注。據了解,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年任期間,該單位離退人員就高達81人。謝宜容因此事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另又被控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查出謝宜容在分署長任內進行裝潢工程發包時,濫用職權指定特定廠商承標工程,甚至透過關係讓廠商裝修自己的豪奢辦公室。此外,謝宜容挪用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涉將沒送完價值約2萬餘元的12盒禮盒占為己有。
檢方認為,謝女為了使特定廠商得標採購案,命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並在採購案尚未成形前,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量身打造採購案,造成參與投標廠商遭受不公平對待,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形象,遂依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將她起訴。
檢方除起訴謝宜容外,北分署秘書室劉姓女主任、簡姓男股長、郭姓女督導員等3人也被依洩密、圖利等罪嫌起訴;習翌公司負責人林姓兄弟檔則被依圖利、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徐姓廠商借牌給習翌公司投標,同樣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起訴,全案總計7人被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謝宜容在庭上痛哭認罪,強調自己有悔意,且當眾向過世的吳姓工程師及其家屬致歉。全案新北地院今天(18日)上午10時30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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