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定明上路!違規最高罰3萬6000元 還恐吊銷駕照
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為提升用路安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宣布,自114年9月25日起,台64線快速公路台北港端至重翠橋路段(1K+200至14K+500)將對20噸以上大貨車實施降速管制,最高速限由現行80公里/小時降為70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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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指出,此措施借鏡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自112年3月1日實施降速後,大貨車事故率顯著下降的經驗,期望進一步降低事故風險,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
公路局提醒用路人注意超速與低速規定:
一般道路超速:未滿20公里罰1,200至1,600元,記1點;超速20至40公里罰1,400至1,800元,記1點;超速40至60公里罰最高12,000元,記3點並吊扣牌照6個月,需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高/快速公路超速:未滿20公里罰3,000至3,500元,記2點;超速20至40公里罰3,500至4,500元,記2點;超速40至60公里罰最高12,000至18,000元,記3點並吊扣牌照6個月,需講習。
低速違規:行駛低於最低速限(通常60公里/小時)將處3,000至6,000元罰鍰,記1點。
嚴重超速(超過60公里):罰款最高可達3萬6,000元,吊扣牌照6個月,記3點,若發生事故將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