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無門!知名親子樂園疑惡性倒閉 立委痛批:不折不扣詐騙集團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2015年開業的貝兒絲親子樂園,遭爆結束營業卻苛扣會員儲值款,家長更組成超過600人的自救會,要討回超過390萬儲值金。今(26)日,立委吳沛憶、吳思瑤、張雅琳、北市議員何孟樺、新北市議員黃淑君等偕同受害家長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機關應介入協助。業者的行徑更讓立委們痛批是「不折不扣的詐騙集團」、「就是一場欺騙」。
何孟樺說明,貝兒絲樂園曾經有9家分店,但從去年11月四家分店結束以來,不到一年內共7間分店關閉,僅存的板橋館也將於30日結束營業。而尋求退費的家長們發現,當初購買的儲值會員卡,面臨不合理的退費機制,擔保機制也形同具文,擔保的「霈合有限公司」更在今年1月清算解散。何孟樺解釋,以會員價消費,退費時卻要以原價計算消費金額,更要扣除當初辦卡贈品的價值。以平日一大一小來說,會員價是258元,非會員價1060元,假設消費10次,應退回款在7000元以上,但按照貝兒絲的退費機制,一元都不會收到。何孟樺指出,本案有四大問題,一是不合理退費機制,二是徒具其表的擔保機制,三是業者態度消極,最後則是種種跡象顯示,業者有意金蟬脫殼,更以「貝兒絲咖啡」招攬新客,有詐財之嫌。
吳思瑤痛批貝兒絲案「表面上是消費爭議,事實上就是不折不扣的詐騙集團」。用不合理的契約規範詐騙會員。她指出,希望經濟部跟消保會要以「擴大協助專案」幫六百多位家長做調解。其次,廠商可能神隱、落跑,但現在還有一家分店,和一家「貝兒絲咖啡」,行政機關應該要動作快,不要讓貝兒絲集團落跑,三方履約保障機制也要落實查核。通案上則要擴大修訂《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要研議其他方法,防堵連鎖業者的消費糾紛。
吳沛憶痛批,這是惡意、蓄意的案件。廠商還有三家法人,但在所有協調中都神隱,「從來沒有一個廠商這樣惡意」。吳沛憶指出,貝兒絲退費的時候,竟把贈品也算在退費的扣抵裡面,目前《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不能在退費時將贈品價值折算扣款,未來應該要就《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定明確規範。她也呼籲中央跟地方應成立專案,讓廠商盡快出來協調。
張雅琳指出,儲值會員卡跟禮券一樣,受到《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發行公司應該提供履約保證,保障消費者不會因為倒閉、跑路而權益受損。這樣的基本保障,從出售日起起碼要維持一年。張雅琳說明,貝兒絲採取「同業同級公司相互連帶擔保」。貝兒絲樂園事實上分為以丁仲志為代表人的霈一國際、霈一貿易,以及由丁仲宏為代表人的霈合有限公司。其中,霈一國際、霈一貿易是會員儲值卡的發行單位。霈合有限公司則是儲值卡擔保公司。
張雅琳續指,這其實是「左手保右手」,貝兒絲到了去年9月更還在賣卡,提供擔保的霈合有限公司,卻在今年1月清算解散。「這就是一場欺騙」。張雅琳批評,《消保法》第17條第6項規定,主管機關有權隨時查核定型化契約,消基會也一直提醒要查核。但至今仍沒看到任何積極行動。她呼籲經濟部立刻動起來,遇到違法業者要立即糾正、開罰。
黃淑君批評,貝兒絲集團的三家公司同時都登記在新北市,但新北市政府到底有沒有相關的作為?新北市長侯友宜自稱「警察市長」,卻放任詐騙行為發生。「請問侯友宜市長,難道你不管嗎?」「請問新北市政府經發局盛筱蓉處長,你不管嗎?」黃淑君認為,經發局應該率先審核相關公司營運的狀況。如今地方政府的失職,導致現在全國家長受害,新北市政府應該立即站出來,捍衛家長權益。
消費者吳小姐指控,全台各地早已發生數起糾紛,業者丁先生竟從未出面處理。她曾向各縣市消保官、議員、立委陳情,卻無下文,政府機制無法主動介入,讓受害者孤立無援。而業者當初對辦理會員提出許多誘因,例如,提供限時三個月、進場兩小時的優惠券。如果沒有使用,退款時竟要找出兩、三年前的票券自行向業者舉證,退款才會被承認。
新竹受害家長表示,當初看準新竹地區難得有大規模的親子樂園,才加入會員。自己帶孩子進場三次,貝兒絲樂園竟停止營業。家長指出,業者要求欲退款之消費者自行上網登記,然而多數家長並未獲得退費,業者亦未提供明細,僅能單方面接受業者告知,自己更可能拿不回會員卡八千多元的餘額。
永碩律師事務所所長黃川赫律師表示,貝兒絲疑有惡意倒閉之嫌,且貝兒絲片面以退卡即非會員的方式提出一個不合理的退費機制,有違法疑慮。黃赫川也表示,假設當初貝兒絲已知悉公司營運出狀況,將結束營業,卻又持續發行年卡及會員卡招募會員,除了有規避「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疑慮外,也要釐清是否涉及《刑法》詐欺取財嫌疑。
黃川赫指出,這種儲值會員卡類似於晶片式禮券。依《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退還禮券者,企業經營者不得收取手續費。此外,貝兒絲會員儲值卡也包括使用園區內的餐飲商品,依《餐飲業等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不得記載消費者請求退回禮券並返還價金時,得加收任何費用之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代表不可以額外收費。
行政院消保處陳星宏副處長表示,貝兒絲樂園「的確挺惡劣的。」如在定型化契約條款加入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內容,基本違反《民法》規定,甚至違反消保法,本案業者有相當多的定型化契約內容,其實都已違法。陳星宏說明,行政機關也必須做滾動式檢討,贈品不能計入退費的規定中,其實不只有健身中心,網路教學、美容服務相關的定型化契約有類似條款。消保處會積極法規健全上做加強。他指出,只要消費者只要超過20人,消保單位會請的消保團體,幫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在此之前,則要請各地消保官積極協調,如有查知犯罪的嫌疑,也要依職權告發。
經濟部商業署副署長劉雅娟呼籲業者出面解決爭議,而退費應該要公平合理,不能有不利於消費者的情形。她也指出,《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2020年修訂時,是由經濟部負責召集,有些當時的條款,可能跟實務上不相符,經濟部會召集相關部會跟地方政府研議,讓規定更加完善。
「兒童樂園不該是家長的惡夢。」吳沛憶最後呼籲,本案受害者目前超過600多人,金額高達390萬以上,而涉及台北、新北、台中市、桃園、新竹市、高雄。希望中央負起督導責任,委員們也會與議員們持續協助家長取回權益,也希望其他受害家長踴躍聯繫,一定盡力協助。